3月6日上午,丹东市妇联主席孙晓丽专程前往滨江路十纬交通岗,为丹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女子红鹰大队颁发辽宁省“巾帼文明岗”荣誉牌匾,丹东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高戈,市公安局机关党委、交警支队主要负责同志、女子红鹰大队全体成员参加了活动。
期间,孙晓丽主席看望慰问了女子红鹰大队全体民警、辅警,对全体女警在疫情防控期间,忠于职守、规范执法、服务群众,为保障全市道路交通畅通、群众出行安全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勉励大家继续发扬新时代女性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中,恪尽职守,再接再厉,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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