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习近平
丹东市关于开展排污许可证申领及排污信息登记工作的通告
年完成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是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已全面启动此项工作。对满足条件的企事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管理部门将会尽快核发排污许可证;对存在问题的,将会按照具体情形,给予合理的整改期,督促引导规范排污行为,最终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希望全市企事业排污单位高度重视,抓住机遇,尽快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进行登记。逾期不办理且继续生产的,视为无证排污,丹东市生态环境局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领或登记范围
全市列入国家《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年版)》(以下简称《年名录》)的所有行业排污单位,都应申领国家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或进行登记。
《年名录》登陆生态环境部网站查询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