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
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调整事宜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示和部署要求,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及律师等诉讼参与人的健康安全,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关于以来信、电话、网络方式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工作调整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年2月3日起,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控告申诉、民事行政检察窗口暂时关闭,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律师接待工作需电信预约,提倡通过网络、电信等方式办理业务。
二、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反映诉求途径
(一)邮寄或快递
群众可将诉求相关材料,邮寄或快递至丹东市振兴区纤维街道滨江西路1号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邮政编码),为便于与寄件人联系,应注明寄件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二)网址登录
1.登录“中国检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