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丹东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细则》(丹政办发[]41号),我市于年末完成了丹东市城乡居民制度的整合工作,自年1月1日起,凡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享受统一的医疗保险门诊特定慢病的政策。为此丹东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待遇审核部在新生活热线节目组推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政策解读”系列节目。欢迎收听FM直播节目。
01《实施细则》中对门诊特定慢病的病种及定额标准进行了明确,城乡居民可享受的门诊特定慢病共有32个病种0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特定慢病的办理流程:
门诊特定慢病的办理方式有2种,其中有17种病种(标星号的)可以每月办理,15种门诊特定慢病需要每年参加体检鉴定进行办理。
(一)每个月可以办理的慢病,参保人员需携带二级以上住院病历、二张照片、社会保障卡等医院医保科,开具慢病申请单后,由医院医保科统一负责办理,经办机构鉴定合格后,于次月享受门诊特定慢性病待遇。
(二)需要参加体检鉴定才能享受门诊特定慢性病的待遇,参保人员可以在每年的4月或9月到慢病定点药店报名,每年的5月或10月参加体检鉴定,经体检鉴定合格后,于每年的7月或次年的1月份享受相应的待遇。今年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目前还没有确定今年门诊慢性病体检的具体时间,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