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区广大参保人看这里!!
根据疫情防控总要求,丹东市医保局统一部署,市医保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全地区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待遇报名体检工作,报名体检自9月28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为更好地方便参保人就近报名,振安区报名的医疗机构在原有机构的基础上扩大到各乡镇卫生院和卫生服务中心(名单附后),参保人可按乡镇就近报名。经体检鉴定符合门诊慢性病标准的,自年1月1日开始享受慢病待遇。1报名体检人员范围振安区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如符合我市门诊慢性病种规定范围,可按要求报名参加体检。报名时可申报一个病种为主诊断病种,其余两个为副诊断病种,最多申报三个病种。体检合格后只享受主诊断病种待遇标准,参保人根据自身病情决定主、副诊断病种。慢性丙型肝炎、慢性乙型肝炎、血友病、肌萎缩侧索硬化症、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含特发性身材矮小)的门诊慢病病种不能增加其它副诊断病种。
参加复检的参保人为年开始享受待遇的城镇职工、原城镇居民门诊慢性病参保人(符合免检条件和取消复检的病种除外)和年之前(含年)参加体检的原新农合门诊慢性病参保人。
2报名体检需要的材料参保人需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医院住院病历材料或门诊病志(三次以上,间隔一个半月门诊病志),两张一寸照片,复检参保人还需携带《慢病手册》到慢病报名点进行报名,家检参保人须提供能证明行动不便的病历材料和相关辅助检查报告到慢病报名机构进行报名(节假日除外)。
3免体检条件和取消复检的病种范围(一)免体检条件:
年龄在75周岁以上(不含享受股骨头缺血坏死、甲状腺功能亢进、丙肝、活动性结核、耐多药肺结核)的参保人,即为年(含年)以前出生的已享受慢病待遇的参保人和享受恶性肿瘤待遇的参保人。
(二)取消复检的病种范围:
城镇职工和原城镇居民参保人取消复检的门诊慢性病病种:心血管疾病(合并症)、糖尿病、慢性肺心病、肝硬化、帕金森综合症、精神分裂症、血友病(重型、中型、轻型)、强直性脊柱炎、癫痫、肌萎缩侧锁硬化症、系统性红斑狼疮、甲状腺功能减退(低下)、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重症肌无力、慢性肾脏病共15种慢病取消复检。符合免体检和取消复检的参保人无需提供任何材料可接续享受慢病待遇。
原新农合参保人将用三年时间逐步取消复检,其余继续复检的慢性病病种按照市医保局统一部署适时取消复检。
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咨询医保振安分中心待遇审核部,咨询
丹东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振安分中心
年9月22日
振安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病报名点
振安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病体检机构
序号
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1
医院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路70号
2
医院
丹东市元宝区宝山大街76号
3
医院
丹东市振兴区振八街8-18号
4
丹东市传染病院
丹东市振兴区桃源街38-1号
5
医院
丹东市元宝区金山镇文化路号
丹东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报名体检(复检)病种
序号
病种名称
月定额标准
城镇职工
城乡居民
1
心血管疾病(合并症)
80
2
糖尿病合并症
3
慢性肺心病
80
4
肝硬化
5
瘫痪及智能障碍综合症
6
帕金森氏病或帕金森综合症
7
系统性红斑狼疮
8
类风湿性关节炎
80
9
再生障碍性贫血
10
慢性乙型肝炎
11
慢性肾脏病
12
甲状腺功能亢进
80
13
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14
甲状腺功能减退(低下)
80
15
癫痫
16
精神分裂症(原新农合)
80
17
股骨头坏死
18
强直性脊柱炎
19
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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