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汇总
1、医院紧急招聘编外用工人员38人公告
2、年丹东市振安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2人公告
医院紧急招聘编外用工人员38人公告
医院用人需求,医院人力资源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医院年紧急招聘编外用工人员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按照公告发布之日计算:年龄要求28周岁及以下的,即年5月20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即年5月20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即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合同管理及福利待遇
首次签定劳动合同为1年,试用期1个月,单位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同工同酬同待遇,从聘用当月起按照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四、信息发布
在沈阳市卫健委 五、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年5月21日9时—年5月21日12时。
网上报名系统链接(请考生5月21日登录以下链接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考生在此期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由本单位对照片及相关信息审核合格后,即报名成功,请考生务必在报名截止之前随时查看是否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根据实际情况于5月21日13时前调整。5月21日13时起关闭服务器。报名和考试均不收取考生费用。
考生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本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者,在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六、招聘方式
具体考试形式根据考生报名情况以及疫情情况而定,请考生在报名审核通过后时刻 卫生类专业岗位需医、药学类院校毕业方可报考。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考生与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是否一致,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以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要求取得资格证的岗位,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有资格证或合格成绩单),如果无法及时提供则取消报名资格,其它条件详见职位信息表。
八、体检、考核
(一)体检。
医院统一安排。根据笔试面试最终权重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组织考核。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1号)要求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考核。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九、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沈阳市卫健委和报名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编外用工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 医院网址: 联系-、-
举报-
附件:医院年紧急招聘编外用工人员职位信息表
(扫码获取附件)
医院
年5月20日
丹东市振安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公开招聘
派遣制工作人员1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丹东市振安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专业技术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普通高、中等(职业)院校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满十八周岁,原则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四)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热爱公共卫生服务保障工作;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七)岗位要求条件:医学类及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应聘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即年12月31日(含)后出生。个别特殊岗位如有较丰富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方式及步骤
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聘用等(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年5月22日至年5月24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
2.报名地点:丹东市振安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振安区九连城镇九连城村1组军民共建路1号)。
3.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提交填写并打印好的《报名表》1份,照片为电子版证件照。
②.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一律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6.本次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7.资格条件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报名和聘用。8.资格审查最终结果以用人单位考察时再审结果为准。
(三)面试
1.报名人员接面试到丹东市振安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人社局、卫健局,卫健中心各出1人组成面试小组,采取当场赋分,取平均分。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等。
3.按岗位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4.面试成绩满分为分。
(四)考察
1.报考人员请于年05月27-30日致电-查询面试成绩及相关要求。
2.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3.考察环节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原单位签订合同的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任合同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拟聘用工作人员需向招录单位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③.提供三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证明或体检报告。(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凡依照规定录用的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根据《丹东市人社局关于调整丹东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丹人社发()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派遣制工作人员月薪工资定档元,保证五险(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及劳务派遣费等相关费用。
有关未尽事宜,由振安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咨询
联系人:单冬梅
附件:振安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扫码获取附件)
振安区迹生健康服务中心
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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