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年4月6日至5月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巡察。7月22日,巡察组向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按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的巡察工作以及《印发市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巡察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的反馈意见的通知》精神,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年7月30日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面开展整改工作。针对反馈的三方面25项问题,共制定整改措施56项,并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具体部门。截至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25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工作,制定(修改)制度32项,整改率达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邮政信箱: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号巡察整改办收,邮政编码;电子邮箱zxqrmjcydjb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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