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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娃开始
丹东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令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及林区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和《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特发布紧急命令如下:一、全市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为3月1日至5月31日。各县(市)、区政府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前或顺延。二、森林高火险期内严禁以下用火行为:1、禁止在林区、林缘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
2、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
3、禁止烧荒、烧地格子、烧秸秆、烧茬子等一切野外用火。4、禁止在林区、林缘吸烟、野炊、取暖、烧烤食品等行为。5、禁止炼山和堆烧林木采伐枝桠。6、禁止施工单位在林区明火作业和爆破。
7、禁止在铁路、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等道路两侧焚烧一切可燃物。
三、违反上述命令,由林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年清明“理性寄思文明祭扫”
倡议书
市民朋友们:东风和畅春景明,又到一年祭扫时。今年清明,正值全市上下众志成城、全力决战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巩固战“疫”成果,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推进移风易俗,营造安全环保、文明和谐的祭扫环境,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联合发出倡议:一、防控疫情,遵规祭扫。认真遵守我市《关于全市疫情防控期间取消祭扫活动及野外用火的通告》(丹新疫防指办〔〕号)规定,清明期间不组织、不参加聚集性祭扫活动,不到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场所开展祭扫活动,主动规劝外地亲属不在疫情防控期间返乡祭扫,避免疫情扩散和反复。二、传承美德,网络祭扫。积极倡导通过举办家庭追思会、撰写缅怀文章、网上祭祀、远程祭祀等方式来怀念逝者、寄托哀思、缅怀先烈。市民可登录市民政局网站“网上祭祀”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