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车主及驾驶员朋友:
为认真落实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处理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遵守《辽宁公安信息系统数字证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坚决杜绝“买分卖分”现象和违规办理交通违法处理行为,丹东市公安交警支队研究决定,自年4月30日前,撤销所有设在机动车检测线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从5月2日开始,机动车上线检车前,须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执罚站窗口处理完相关交通违法行为方可到检测线检车。
同时,为了方便群众,交警支队在下列大队办公区增设交通违法处理窗口,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
1交警支队振安二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