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
近日,丹东凤城警方接到群众报案,该市宝山镇某企业老板借钱不还,经侦大队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自年至年,陈某伙同其儿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未经国家金融机构批准,以厂方生产经营为由、以高月息作为回报,向社会及周边乡镇群众借款资金额万余元。
案发后,陈某儿子潜逃大连市开发区某宾馆,民警立即前往抓获。目前,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陈某父子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移送起诉。
作者
栗粟
编辑
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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