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4月4日7时32分,青浦公安民警在枫泾村路进外青松公路南约米处,对违法当事人李某某实施“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名12周岁以上人员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年4月4日9时,青浦公安民警在诸光路谢卫路路口,对违法当事人薛某某实施“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名12周岁以上人员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年4月4日10时28分,宝山公安民警在宝菊路镜泊湖路北约米处,对违法当事人严某某实施“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名12周岁以上人员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年4月4日9时45分,金山公安民警在亭升路大慈路东处,对违法当事人许某某实施“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名12周岁以上人员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罚款。
年4月5日9时2分,宝山公安民警在沪太公路杨南路北50米处,对违法当事人吴某某实施“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年4月5日10时13分,松江公安民警在塔闵公路红星公路南处,对违法当事人杨某某实施“驾驶电动自行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年4月5日8时52分,徐汇公安民警在漕溪北路南丹东路南处,对违法当事人陈某某实施“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年4月6日8时24分,闵行公安民警在浦放路浦锦南路西约米处,对违法当事人付某某实施“驾驶非机动车不按交通标志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年4月6日11时34分,宝山公安民警在丰翔路丰宝路西约米处,对违法当事人严某某实施“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年4月6日16时56分,徐汇公安民警在华山路虹桥路北处,对违法当事人杨某某实施“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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