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号)、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做好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1号)、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号)及辽宁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关于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教师[]7号)有关规定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年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根据省文件规定,“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统一由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其中师范生优先在学校所在地进行教师资格认定。”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上开放时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春季、秋季两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1、认定范围: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申请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国考笔试面试合格且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国家统一考试合格且已经能查询到“考试合格证明编号”)并在有效期范围内人员。
2、时间安排:
⑴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人员网上报名时间及现场确认时间:5月23-27日、6月13日—6月20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8:30-17:00。
⑵国考笔试面试合格申请幼儿园(含省考合格)、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人员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6月21日—6月30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8:30-17:00。
(二)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1、认定范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申请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教师资格国考笔试面试均合格且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国家统一考试合格且已经能查询到“考试合格证明编号”)并在有效期范围内人员;省考笔试(含笔试免考)面试合格且取得“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范围内人员。
2、时间安排:
⑴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人员网上报名时间及现场确认时间:
笔试省考、国考合格和笔试免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间:9月13日—11月4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8:30-17:00。
笔试省考、国考合格和笔试免考人员现场确认时间:10月10日—11月4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8:30-17:00。
年秋季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教师资格认定系统使用及报名注意事项
1、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分为“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和“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两类分别报名,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